2017年主要工作
2017年,节能与综合利用司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国制造2025”全面推行绿色制造的要求,深入实施绿色制造工程,扎实推进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预计全年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同比下降超过4%、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同比下降约6%,超额完成年度目标。
(一)加大传统制造业绿色化改造支持力度。各行业各地区和有关部门积极利用财税金融信贷等政策支持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各地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结合本地产业发展实际,扎实落实工业绿色发展规划和绿色制造体系实施方案,细化配套政策,研究创新举措,探索新模式新机制,已有30个地区出台了相关支持政策。完善与国家开发银行的绿色信贷合作机制,2017年利用绿色信贷支持154个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重点项目。利用财政绿色制造专项支持142个重大项目,聚焦化工、机械、电子、家电、食品、纺织、大型成套设备等行业,推动将绿色制造理念贯彻产品生命周期全过程,着力推进绿色制造关键工艺技术装备产业化应用,加强全产业链绿色管理水平提升,相关企业绿色制造水平大幅提升,节能、节水、减排等资源环境效益明显。会同有关部门修订节能节水、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利用税收优惠政策支持节能环保设备推广应用。加强有毒有害污染源头削减,支持汞、铅、高毒农药等行业21个高风险污染物削减改造项目,可减少苯、甲苯、二甲苯等有害溶剂使用量12万吨/年,减少汞使用量17吨/年,减少废水、废气中铝及铅化合物排放量2吨/年。
(二)工业能效水效持续提升。六大高耗能行业节能形势持续向好,石化、电力、建材等行业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继续下降,钢铁等行业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增速保持回落。2013年至2017年五年间,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预计下降27%,单位工业增加值水耗预计下降27%。狠抓工业节能降耗,大力推广先进节能技术和产品,确定钢铁、电解铝等六个行业能效“领跑者”企业名单,发布《国家工业节能技术装备推荐目录(2017)》和《“能效之星”产品目录(2017)》,推广39项工业节能技术、119种工业节能装备及80种消费类家用电器“能效之星”产品。实施配电变压器能效提升计划,在大庆、辽河等油田开展高效变压器节能改造试点。在山东、河北、广东等地组织开展节能服务进企业活动,推动节能服务公司与重点用能企业加强对接。组织开展年度国家重大工业专项节能监察和专项督查,重点围绕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等高耗能行业,对全国5689家高耗能工业企业开展专项监察,委托吉林、江苏等5个省(区)对全国1200多名节能监察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加大工业节水力度,重点围绕钢铁、纺织、造纸等高耗水行业,会同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开展重点用水企业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确定钢铁、纺织和造纸等行业11家企业为首批重点用水企业水效领跑者,推动用水企业水效对标达标。
(三)资源综合利用加快发展。2017年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预计达到14亿吨,再生资源综合利用量预计达到2.65亿吨。发布国家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装备目录,总结推广第一批12个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建设经验,积极推动贵州省水泥窑协同处置试点建设。推进再生资源产业发展,加强已公告再生资源规范企业的事中事后管理,发布符合《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第五批企业名单,开展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试点。顺应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快速发展、动力蓄电池保有量逐年增加的新形势,加快研究构建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制定《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建立回收利用管理制度,加快相关标准和动力电池溯源管理系统建设,推动重点地区和企业先行先试,启动回收利用试点。推动甲醇汽车试点,完成晋中等9市甲醇汽车试点验收工作。大力发展再制造产业,积极开展再制造产品认定,发布《高端智能再制造行动计划(2018-2020年》,促进再制造技术研发及产业化应用,推进形成再制造生产与新品设计制造间的高效反哺互动机制。
(四)重点区域流域领域清洁生产水平稳步提升。加快长江经济带工业绿色发展,联合有关部门制定《关于加强长江经济带工业绿色发展的指导意见》,优化工业布局,调整产业结构,引导产业转移,加快工业节水减污改造。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有关要求,组织开展专项督导调研,指导和督促“2+26”城市政府落实2017-2018年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坚决取缔地条钢,实施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印发《国家涉重金属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先进适用技术推荐目录》,指导铬、聚氯乙烯等行业加快源头削减重金属污染。实施清洁生产能力提升培训计划,组织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近万家企业共2.3万人参加清洁生产能力提升在线培训。大力发展环保产业,印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快推进环保装备制造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不断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发布第二批符合环保装备制造行业(大气治理)规范条件企业名单。
(五)标准引领作用日益凸显。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标准化行动计划全面启动,首批286项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重点标准集中研究制定,加快建立健全工业节能与绿色标准体系。完善绿色产品、绿色工厂、绿色园区及绿色供应链评价要求等绿色标准规范,发布相关标准19项,有效支撑了绿色制造示范工作。首批绿色制造示范名单发布,包括201家绿色工厂、193种绿色设计产品、24家绿色工业园区和15家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企业,绿色制造先进典型的以点带面示范作用持续发挥,带动相关领域绿色制造水平加快提升。深入推进工业产品绿色设计试点示范工作,启动99家企业绿色设计试点验收,组织遴选第三批试点企业,加快打造一批绿色设计领军企业。发布第二批75家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评价中心名单。加快构建市场化的绿色制造评价机制,第三方评价机构首度利用绿色制造公共服务平台实施自我声明,进一步提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支撑能力。
(六)积极宣传绿色发展理念。绿色发展理念逐步成为工业全领域全过程的普遍要求,各地区各行业纷纷结合实际出台工业绿色发展行动方案,绿色制造成为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内在需要。发布《中国工业绿色发展报告(2017)》,第一次全面梳理我国工业领域绿色发展进程。大力开展绿色制造专项宣传,在“砥砺奋进的五年”成就展上展示近5年来工业节能、节水、低碳、再制造等领域的绿色发展成就,中海油惠州炼油厂节电工程等绿色制造典型案例产生巨大影响。组织中央媒体专项报道绿色制造,央视《辉煌中国》纪录片对镇江工业绿色转型发展等案例进行系统宣传,《经济日报》专栏介绍宝钢绿色发展先进经验。推动成立中国绿色制造联盟,建立绿色制造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绿色制造合作伙伴倡议,促进政产学研用金等加强互动交流,着力推进绿色制造理念传播、绿色制造诊断服务、绿色制造金融对接、绿色制造+互联网和绿色制造国际合作。
(七)国际合作交流加快拓展。积极开展国际合作,充分利用多边和双边合作机制,加强工业绿色发展交流对话,为世界提供中国绿色制造解决方案。将中欧、中法、中意等现有工作机制交流合作范围进一步扩大至绿色制造各领域,绿色制造理念国际影响不断扩大。拓展新双边合作机制,工业和信息化部与韩国产业资源通商部在中韩两国元首见证下签署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领域战略合作备忘录,与英国商业、能源和产业战略部在绿色制造领域的交流合作事项纳入第九次中英经济财金对话政策成果。首次在联合国气候大会上举办“中国工业绿色低碳发展”会议,与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共同倡议在工业领域加强国际合作,共同引领全球工业绿色低碳发展。
2018年主要思路
2018年是落实“十三五”规划的承上启下之年,工业节能与综合利用系统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坚持把推进工业绿色发展作为建设美丽中国和现代化经济体系、落实“中国制造2025”的硬任务,全面推行绿色制造,锐意进取,埋头苦干,为确保完成国家“十三五”工业绿色发展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一是不断深化绿色制造示范。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滚动组织实施绿色制造专项。加强对前期225个项目的跟踪管理,督促项目按时保质实施,部署启动首批重大项目验收。全面推进绿色制造体系构建,滚动发布绿色示范工厂、绿色示范园区、绿色产品和绿色供应链示范名单。深入开展区域工业绿色转型、工业领域煤炭高效清洁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及固体废物、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电器电子和汽车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试点等示范工作。
二是加快推广绿色技术装备。积极推动利用现有政策渠道,引导企业加大投入,大力开展绿色化技术改造,推广应用一批节能、低碳、节水、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再制造等领域先进适用的工艺、技术及装备,创新国家鼓励发展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的推广应用方式和渠道。实施重点行业能效、水效“领跑者”计划,促进企业降本增效。扎实做好电机、锅炉、配电变压器等设备能效提升工作,不断提升系统能效。落实关于加强长江经济带工业绿色发展的指导意见,引导沿江传统制造业绿色化改造升级。
三是大力发展绿色制造产业。发展壮大节能服务业,充分发挥工业节能与绿色评价中心的公益服务诊断能力,继续组织实施节能服务进企业活动,推进节能服务公司与工业企业规模化对接。大力发展环保装备产业和环保服务产业,按照细分领域制定环保产业规范条件,发布符合规范条件企业名单,树立标杆企业,引领行业规范发展。完善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机制,深入开展试点。推动再生资源行业规范管理,加强已公告企业事中事后监管,促进规范经营。组织落实高端智能再制造行动计划,推动实施在役再制造,开展再制造产品认定。依托中国绿色制造联盟推动绿色制造全产业链合作,充分调动中外旗舰型龙头企业的积极性,以响应绿色制造合作伙伴倡议的形式,提出落实“中国制造2025”要求的一揽子解决方案,加强中外绿色制造理念、技术和具体实践的交流与对接,快速发展绿色制造产业,促进国内外迅速接轨,推动绿色增长。
四是持续完善工业绿色发展政策标准体系。严格落实《工业节能管理办法》和《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制定工业节能监察管理办法,开展2018年国家重大工业专项节能监察,加强节能监察体制机制建设。深入实施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标准化行动计划,加快完善绿色制造标准。进一步加强与国开行等金融机构合作,完善绿色信贷机制,推进落实绿色信贷重点项目。积极探索应用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等绿色金融手段。加快健全第三方评价机制和配套评价标准,创新方式引导典型企业发布绿色发展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