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化解煤炭行业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重大决策,推动我市煤炭行业去产能工作有序开展,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下达2017年落后产能煤矿关闭任务的通知》(桂工信能源〔2017〕227号)文件精神,田东县坡洪煤碳有限责任公司坡洪煤矿列入全区落后产能煤矿关闭名单,关闭产能9万吨,需安置职工273人,矿井要在2017年10月底前完成关闭工作并通过自治区核查验收。为确保坡洪煤矿关闭工作的顺利开展,田东县政府制定了《田东县2017年煤矿关闭实施方案》,通过广泛动员,刊登关闭公告,及时制定职工安置方案等工作,煤矿企业于2017年8月底完成矿井的关闭,分别于2017年8月28日、9月29日通过县级、市级验收检查。2017年10月25-26日,自治区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自治区有关部门人员及煤炭专家组成验收组对我市田东县坡洪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坡洪煤矿落后产能煤矿关闭情况开展自治区级验收,验收过程中发现矿井关闭工作存在一些不足,需要整改完善,我委立即督促田东县人民政府和煤矿企业针对指出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从2017年10日27日开始,坡洪煤矿组织人员拆除工业广场临时棚及对堆积在工业广场上的设备进行清理,修改风井通道名称,至2017年11月5日,存在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
2017年11月30日,自治区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坡洪煤矿的《广西煤矿企业化解过剩产能验收意见表》出具验收“合格”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