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信部门、各有关企业:
为全面掌握和及时发现我市工信系统各类安全隐患,防患于未然,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置,杜绝各类突发事件的发生,切实加强各类风险隐患监管和治理。根据《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突发事件危险源排查工作的通知》(百政办电〔2018〕19号)文件精神,市工信委决定在全市工信系统范围内开展突发事件危险源排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及市委、市政府等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指示和全国、全区及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贯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管理原则,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全面深入开展全市工信系统突发事件危险源排查工作。 通过排查,全面、准确掌握各类风险隐患情况,按照分类指导、分级管理、重点突出、全面推进的原则,落实分级、分类管理制度,采取综合防范、合理处置的措施,建立协调配合、高效联动机制和风险隐患台帐、电子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完善监控体系,预防为主、控制源头、降低和减少发生率,最大限度地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和降低损失。
二、排查内容、方式、时间和步骤
(一)排查内容
重点突出煤矿、民爆物品、电力等工业行业领域的检查,全面系统辨识、排查辖区存在的重大安全风险和隐患,紧盯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重要设备设施等。
1.煤矿:开展煤矿安全全面体检和安全标准化建设情况;加强水害、瓦斯、顶板、火灾、机电、运输等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推动灾害严重、资源枯竭、赋存条件差、非机械化开采和产能小于规定要求、列入去产能任务的煤矿退出情况。
2.民爆物品:民爆物品生产工艺、流程、设备等方面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检查“四超、三违”情况;打击非法生产、储存民爆物品情况。
3.电力: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电力设备运行规程、检修规程、设备操作规程等有关规程的学习培训情况;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情况;设备台账制度、检修管理制度、工作票制度等相关制度落实情况;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
(二)排查方式
1. 单位自查:各单位(企业)要全面排查危险源,采取资料分析、实地调查、勘察、走访、鼓励群众报告和听取专家意见等多种方式,动员各方面参与风险隐患普查工作,确保应查尽查,不留死角。按照谁主管、谁排查、谁签字的原则,对可能诱发突发事件的单位、区域进行逐一排查,登记造册,并对可能涉及的人员和损失进行评估。
2. 主管部门督查:市工信委视工作开展情况组织各相关科室组成督查组,对各县(市、区)工信部门、各有关企业开展突发事件危险源排查情况进行督查、抽查,对排查中发现存在危险源的,责令限时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予以严肃处理。
(三)时间步骤
1. 制订方案。3 月 15 日前,各县(市、区)工信部门、各有关企业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排查方案,明确职责,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广泛动员,严密实施,扎实有序推进排查的各项工作。
2. 自查阶段。3 月 15 日至 4 月 5日,各有关单位要制定本单位具体自查整改方案,落实机构或专人认真开展自查,全面排查突发事件危险源隐患。对排查发现的隐患,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整改,落实责任、资金、整改措施,并加强监控。对风险隐患情况复杂、短期内难以整改的,要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和应对预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人和整改期限等,防范突发事件的发生。对存在的重大隐患要及时报告,并实行挂牌督办制度,跟踪治理,逐一整改销号。
3. 督查阶段。市工信委视工作开展情况组织各相关科室组成督查组,对各县(市、区)工信部门、各有关企业开展突发事件危险源排查情况进行督查、抽查。
4. 总结上报阶段。4 月8日前,各县(市、区)工信部门、各有关企业要进行认真总结,填报突发事件危险源明细表(附件 1)和突发事件危险源汇总表(附件 2)报送市工信委政策法规科,邮箱:[email protected],电话(传真):2829195,以便及时汇总上报市政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抓好责任落实。
各县(市、区)工信部门、各有关企业要切实提高对突发事件危险源、危险区域集中排查、分析评估和隐患治理工作的认识,把该项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良好局面,为排查工作的全面开展提供有力的保障。为确保排查工作顺利开展,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决定成立突发事件危险源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全市工信系统突发事件危险源排查工作的组织领导。
组 长: 李常红 市工信委主任
副组长: 杨昭礼 市工信委副主任
曾 强 市工信委副主任
洪松林 市工信委副主任
罗德英 市工信委总经济师
成员由各县(市、区)工信部门主要领导及市工信委各科(室、办)负责人担任。
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负责指导、监督各县(市、区)工信部门落实安全生产措施;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工信部门、各有关企业加强突发事件危险源排查工作,防止发生突发事件。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工信委政策法规科,主任由政策法规科科长乃振峰兼任。
(二)提高思想认识,突出排查重点。
各县(市、区)工信部门、各有关企业要充分认识危险源排查的重要性,要从源头上查找各单位存在的安全隐患,要有针对性的开展排查、突出排查的重点对象和重点领域。要结合安全使用危险化学品、防范一氧化碳中毒、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打击整治枪支爆炸物品违法犯罪活动等进行排查。
(三)加大工作力度,强化责任追究。
各县(市、区)工信部门、各有关企业务必严格按照目标和总体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全面排查,彻底整改,不放过一个危险源,不漏掉一处危险区域。对发现的危险源、危险区域要提出治理措施,尽早消除或达到可防可控。对未按要求开展排查工作或排查不全面、不彻底的,发现问题没有采取有效措施防范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对因迟报、漏报、瞒报、谎报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和部门的责任。
附件:1. 突发事件危险源明细表
2. 突发事件危险源排查汇总表
28365 一365.com
2018年3月1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