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信部门、市直有关企业:
现将市安委办《关于切实做好雷雨季节防雷安全生产的通知》(百安委办发[2018]20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根据文件精神,结合本辖区、企业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并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一、各县(市、区)工信部门、各有关企业要牢固树立红线意识,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强化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抓好防雷安全工作。
二、各县(市、区)工信部门、各有关企业要充分认识雷雨季节安全生产的规律和特点以及雷雨、雷暴天气给安全生产工作带来的不利影响,认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防雷减灾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加强领导,制定防雷安全规划及应急预案,加强防雷设施建设和运行维护,落实防雷安全工作所需经费,配备防雷安全管理人员,委托相应资质单位定期实施安全检测,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三、要认真执行防雷装置定期检测制度,委托信誉良好且具有防雷装置检测资质的单位实施安全检测,特别是防雷重点单位要主动申报。
四、雷电灾害突发性强,对电力、厂矿等工业企业影响重大,各县(市、区)工信部门、各有关企业要结合实际,建立和完善相关应急预案,组织开展针对防雷安全事故的应急演练,增强应急处置能力。同时,要加大对防雷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针对当前雷电灾害危害程度高、社会影响大的情况,结合典型案例,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类媒体,广泛开展防雷安全知识和常识的宣传教育,增强自救互救能力。
附件:百色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雷雨季节防雷安全生产的通知(百安委办发[2018]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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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1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http://www.1dianyg.com/uploadfile/2018/0322/20180322033440993.pdf